- · 法律适用版面费是多少[04/09]
- · 《法律适用》投稿方式[04/09]
- · 《法律适用》数据库收录[04/09]
- · 《法律适用》期刊栏目设[04/09]
国际法论文_涉外知识产权侵权法律适用的
作者:网站采编关键词:
摘要:文章目录 一、涉外知识产权的法律冲突与“二元制”调整 (一)涉外知识产权法律冲突的产生 (二)知识产权法律冲突“二元制”直接调整:国际公约 (三)知识产权法律冲突“二元
文章目录
一、涉外知识产权的法律冲突与“二元制”调整
(一)涉外知识产权法律冲突的产生
(二)知识产权法律冲突“二元制”直接调整:国际公约
(三)知识产权法律冲突“二元制”间接调整:冲突规范
二、《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50条“被请求保护地”与相关概念的界分
(一)适用“被请求保护地”而非“侵权行为地”:便于确定具体所适用的法
(二)“被请求保护地”与“提起保护请求地”:基于不同角度下的一种划分
(三)“被请求保护地”与“法院地”:基于实体法与程序法的一种认定标准
(四)《ALI原则》和《CLIP原则》对“被请求保护地”的界定:一种融合多元连结点的选法方法
三、《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50条“意思自治原则”的理论支点
四、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50条司法实践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一)回避“被请求保护地”的认定而径直适用我国法律
(二)将“被请求保护地”与“法院地”相混淆
(三)将“被请求保护地”与“侵权行为地”相混淆
五、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50条司法实践的改进建议
结语
文章摘要:国际社会通常采取统一实体法直接调整与冲突法间接调整的"二元制"方法来保护知识产权。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50条为涉外知识产权侵权法律适用提供了路径指引。但目前条文中"被请求保护地"与意思自治原则的引用在法理释义上处于缺失状态,司法实践中存在未经冲突规范援引而径直适用我国法律,将"被请求保护地法"与"法院地法"、"侵权行为地法"等概念相混淆的问题。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应通过司法解释或意见答复等方式明确"被请求保护地"的含义,同时下级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正确理解并运用冲突规范,并结合具体案情分割选择适用的法律,从而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有效保障。
文章关键词:
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
论文DOI:10.26914/c.cnkihy.2022.013844
论文分类号:D997
文章来源:《法律适用》 网址: http://www.flsyzz.cn/qikandaodu/2022/0711/7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