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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可以申请人身保护令吗(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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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裁判结果 Q2:本案中,叶某仅提供了黄某购买辣椒水的淘宝订单记录,黄某没有对叶某实施人身伤害的行为,为何可以对黄某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案情回顾
裁判结果
Q2:本案中,叶某仅提供了黄某购买辣椒水的淘宝订单记录,黄某没有对叶某实施人身伤害的行为,为何可以对黄某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案情回顾
A3:《规定》第六条第二款第(五)项规定的“记录家庭暴力发生或者解决过程等的视听资料”、第(十一)项规定的“其他能够证明申请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证据”,均可以作为证明存在家庭暴力的证据。
三是强化反家暴普法宣传和司法保护
法院经审查认为,黄某辩解因叶某藏匿女儿,导致其无法与女儿见面,心里很生气,于是想买瓶辣椒水。可见,黄某购买辣椒水并非用于防身,而是意图报复叶某。叶某提交的辣椒水购买记录、住所楼道监控录像等证据及黄某自认的事实,足以证实黄某及其亲属因女儿抚养权及探视争议对叶某进行骚扰、威胁,使叶某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叶某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叶某与黄某如因女儿小衣的抚养权及探视问题发生矛盾,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我与叶某曾是同居关系,但我没有跟踪、殴打、辱骂她。至于所谓的骚扰,我不知道算不算。叶某未经我及我父母的同意,擅自将女儿抱走,还把我拉黑,我与我父母因思念孩子心切,有去过叶某家中沟通,过程中言行稍微激烈,但事出有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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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法律适用》 网址: http://www.flsyzz.cn/zonghexinwen/2022/0804/7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