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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家暴,勇敢说“不”!最高法发布人身安全保(2)

来源:法律适用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2-09-02
作者:网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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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7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着力扫清家庭暴力类案件在受理和作出程序中

7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着力扫清家庭暴力类案件在受理和作出程序中的各种障碍,突出对家庭暴力受害人权益保护的时效性,明晰裁判规则,最大限度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规定》已于8月1日起施行。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面对家暴,受害人开始有意识地反抗,勇敢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李某当日被送往琼海市人民医院治疗。经琼海市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李某全身多处刀砍伤,造成左腕离断伤、左尺骨近端开放性骨折、右前臂切割伤并肌腱断裂、头部切割伤、失血性休克(代偿期);左腕屈曲功能大部分受限,左手五指自然弯曲,不能自主直伸,不能对指及握物,一手功能大部分丧失(大于36%)。李某的人体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属八级。

2019年8月28日,被告人陈某因琐事与妻子卓某甲发生口角,后陈某从附近一水果摊处拿来一把砍刀,将卓某甲的手掌砍断。经鉴定,卓某甲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2019年8月28日,陈某经传唤到案。

协商离婚未果,男子用折叠刀刺伤妻子

在最高法7月15日发布的《规定》中,对家庭暴力行为种类作了进一步的扩充,明确冻饿以及经常性侮辱、诽谤、威胁、跟踪、骚扰等均属于家庭暴力。

此外,《规定》明确,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不需要先提起离婚诉讼或其他诉讼,也不需要在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后一定期限内提起离婚等诉讼。(记者 吴佳穗)

电话录音、短信、诊疗记录均可作为证据

另查明,陈某与卓某甲系夫妻关系。案发后,经双方家长教育,陈某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请求卓某甲原谅。被害人考虑到家庭上有老下有小需要照顾及双方长期感情,于2019年9月10日写下谅解书,决定对被告人的行为予以谅解。2019年9月18日,夫妻双方签订和解协议,表示今后不能再出现类似情况。

男子有家暴史,欲复婚被拒持刀砍伤前妻

海口市龙华区法院认为,被告人孙某因家庭矛盾持刀故意伤害被害人王某(案发时二人系夫妻关系)泄愤,致一人轻伤一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予严惩。王某主张的赔偿请求,包括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共计.16元,法院予以支持。

法院: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

家暴情节严重最高可判处死刑

符某于2019年7月14日9时许到琼海市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日,民警对符某案发时所驾驶的台铃牌电动车进行扣押。案发后,符某家属已代为向李某赔偿元。

陵水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应予采纳。被告人陈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且当庭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被告人陈某已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该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陈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案例3

【来源:海南特区报】

文章来源:《法律适用》 网址: http://www.flsyzz.cn/zonghexinwen/2022/0902/7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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